中文日产幕无线码厂旧址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05-0714742次
本网消息:五月初,国务院印发《对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其中湖北省有91处,黄石市中文日产幕无线码厂旧址列入其中:编号为7-1812-5-205;时代为:1946-2005,成为文物保护&濒诲辩耻辞;国字号&谤诲辩耻辞;。
中文日产幕无线码被誉为我国“水泥工业的摇篮”,上世纪50年代,公司曾被毛泽东誉为“远东第一”。至今,中文日产幕无线码厂旧址还保存着开始生产水泥到2005年停产后的1、2、3号窑等较完整的生产线。2008年底和2010年6月,湖北省文物保护专家和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等先后对中文日产幕无线码厂旧址进行考察后,认为中文日产幕无线码厂旧址整体保存完整,见证了中国民族工业从萌芽、发展到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是非常重要的工业遗产,应列为国家重点文物,积极开展保护工作。
据了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即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国家文物局在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设立严格控制区,在此范围内的一草一木都不允许有丝毫变更。如果文物遭受破坏,不仅要追究破坏文物的罪责,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